Friday, November 9, 2007

口水戰的兩塊金/文‧張健波

文章日期:2007年11月5日

【明報專訊】

關於李柱銘在《華爾街日報》撰文,促請美國總統布殊藉北京奧運促使中國改善民主人權一事,你們一個指《明報》不應該批評李柱銘,另一個則說,明明是民主黨出事,《明報》為什麼還要寫社評讚民主黨有什麼智慧清醒的人?

這場爭拗持續了幾天,涉及的問題不少,然而,我們最關心的問題是:「對香港的民主進程有利還是有害?」

首先,我們由始至今,都相信民主派中人(包括李柱銘)不會獻身供外國驅策來對付自己的國家(10月26日見報的第一篇社評),然而,我們認為,在處理與外國的關係時,應使之成為香港民主發展的助力而非阻力。

李柱銘引起爭議的文章,開宗明義在第一段促請布殊促使中國改善民主人權,觸動中央神經,引起不必要的誤會與猜疑。如果只是李柱銘個人受影響,問題不 大,但,若因而令民主黨與中央改善關係增加難度,令香港爭取民主進程阻力更大,那便不值得。正因這樣,我們才會批評李柱銘,希望他能總結經驗教訓,今後避 免重蹈覆轍;也是基於同一考量,我們對於民主黨隨後發表的5點聲明予以肯定,因為聲明不但支持北京奧運、反對杯葛,同時敦促國家改善人權、推動民主,說得 有理有節。

如果要在今次口水戰沙中淘金,除了民主黨的「5點聲明」外,10月25日曾鈺成在立法會一段與李柱銘針鋒相對的發言,光芒四射,非常精彩,值得細看 (刊於10月26日《明報》A35版)。

可惜上綱上線,扣帽打棍的沙遠遠多過金,既無助釐清問題、明辨是非,更令人反感、厭惡。

祝 進步!

張波 謹啟

張 健 波 的 《 明 報 》

引述

史人旦 (2007年11月09日) 永 遠 懷 念 往 昔 的 《 明 報 》

作 為 一 個 《 明 報 》 的 資 深 讀 者 , 對 這 份 伴 隨 自 己 成 長 的 報 紙 , 報 道 民 主 黨 前 主 席 李 柱 銘 在 《 華 爾 街 日 報 》 撰 文 風 波 的 手 法 , 始終 無 法 相 信 及 接 受 , 特 別 是 看 到 李 柱 銘 及 不 少 社 會 人 士 , 為 此 對 《 明 報 》 作 出 種 種指 摘 , 更 覺 心 痛 。 我 一 直 希 望 《 明 報 》 高 層 可 以 回 應 各 方 指 控 , 以 擺 事 實 、 講 道 理的 方 式 , 說 出 《 明 報 》 處 理 今 次 新 聞 的 理 據 。 可 是 周 一 在 《 明 報 》 編 輯 室 手 記 , 看到 《 明 報 》 總 編 輯 張 健 波 以 短 文 回 應 , 真 的 令 人 失 望 ; 原 來 今 天 的 《 明 報 》 , 已 非當 年 伴 我 成 長 的 《 明 報 》 了 。
看到 張 健 波 文 章 以 〈 口 水 戰 的 兩 塊 金 〉 為 題 , 已 禁 不 住 心 中 咕 嚕 : 他 將 近 日 傳 媒 、 社會 人 士 對 李 柱 銘 風 波 的 討 論 , 說 成 「 口 水 戰 」 , 以 張 健 波 的 文 字 功 力 , 不 可 能 不 知「 口 水 戰 」 是 一 個 貶 意 詞 吧 ! 那 些 討 論 , 真 個 是 一 無 可 取 ? 起 碼 以 我 所 知 , 並 非 如此 。
身 邊 朋 友 , 他 們 在 今 次 事 件 中 , 傳 媒 、 社 會 人 士 , 對 李 原 文 是 否 有 「 施壓 」 , 各 自 演 繹 , 社 會 人 士 , 熱 烈 討 論 , 大 家 開 始 問 : 究 竟 支 持 、 反 對 李 柱 銘 的 傳媒 , 有 沒 有 歪 曲 了 他 的 原 意 ? 於 是 大 家 又 忙 找 李 柱 銘 的 原 文 看 , 《 信 報 》 更 刊 登 了 由 詹 德 隆 繙 譯 的 中 文 版 , 希 望 給 公 眾 一 個 中 立 、 客 觀 的 繙 譯 本 。

沒 有 面 對 批 評 的 胸 襟

整 個 討 論 , 是 否 真 的 如 張 健 波 所 說 , 只 是 一 場 「 口 水 戰 」 ?
今 次 風 波 , 絕 對 是 對 香 港 人 的 傳 媒 育 : 大 家 開 始 明 白 , 傳 媒 所 說 的 , 不 論 是 如 何 客 觀 、 中 立 , 也 不 代 表 是 事 實 , 當 中可 能 會 有 歪 曲 、 誤 導 , 要 明 白 真 相 , 必 須 尋 根 究 柢 , 由 自 己 去 判 斷 , 可 是 張 健 波 卻把 這 些 有 價 值 的 討 論 、 令 香 港 人 明 白 必 須 靠 自 己 去 尋 真 、 尋 善 的 討 論 , 說 成 是 「 扣帽 打 棍 的 沙 遠 遠 多 過 金 , 既 無 助 釐 清 問 題 、 明 辨 是 非 , 更 令 人 反 感 、 厭 惡 。 」 張 總編 輯 怎 麼 說 也 是 知 識 分 子 , 對 坊 間 、 輿 論 討 論 , 只 因 衝 《 明 報 》 而 來 , 就 說 成 是 「 扣 帽 打 棍 的 沙 」 , 令 人 「 反 感 、 厭 惡 」 , 明 大 儒 王 守 仁在 《 傳 習 錄 》 中 說 : 「 諸 童 子 務 要 各 以 實 對 , 有 則 改 之 , 無 則 加 勉 。 」 張 健 波 怎 麼忘 了 先 賢 古 訓 , 失 卻 了 知 識 分 子 面 對 批 評 應 有 的 胸 襟 ?
至 於 張 健 波 解 釋 他 為何 不 認 同 李 柱 銘 文 章 的 理 據 , 更 令 我 這 個 《 明 報 》 資 深 讀 者 , 不 禁 溘 然 長 嘆 。 他 在文 中 說 , 批 李 柱 銘 文 章 , 並 非 李 文 有 錯 、 又 或 李 文 中 真 的 想 借 外 國 勢 力 , 向 中 國 施壓 , 而 是 他 個 人 主 觀 認 為 , 李 的 文 章 會 「 觸 動 中 央 神 經 , 引 起 不 必 要 的 誤 會 與 猜 疑」 , 繼 而 「 令 香 港 爭 取 民 主 進 程 阻 力 更 大 , 那 便 不 值 得 。 」 所 以 「 《 明 報 》 才 會 批評 李 柱 銘 」 。
原 來 , 在 張 健 波 眼 中 , 李 柱 銘 文 章 的 錯 , 不 在 他 有 否 說 錯 話 ,不 在 他 有 否 立 心 不 良 , 只 因 李 柱 銘 的 文 章 , 令 張 健 波 主 觀 覺 得 , 會 引 起 中 央 不 滿 、令 香 港 爭 取 民 主 有 阻 力 , 所 以 要 批 、 要 罵 。

公 信 力 第 一 令 人 訕 笑

《明 報 》 作 為 一 份 公 信 力 第 一 的 報 紙 , 原 來 只 因 總 編 輯 覺 得 , 李 文 「 令 香 港 爭 取 民 主進 程 阻 力 更 大 」 , 而 非 因 李 柱 銘 文 章 真 的 有 錯 , 所 以 要 反 對 、 要 批 判 , 這 豈 非 埋 沒了 知 識 分 子 的 良 知 與 良 心 ? 假 如 要 透 過 這 種 方 式 , 去 爭 取 香 港 民 主 , 這 樣 的 民 主 ,我 情 願 不 要 了 , 因 為 縱 使 我 可 以 得 到 民 主 , 我 也 是 踐 踏 無 辜 者 的 屍 骸 而 取 得 民 主 , 這 , 又 豈 是 一 個 有 良 知 的 知 識 分 子 應 做 的 事 ?
再者 , 在 張 健 波 文 章 中 , 他 也 說 李 柱 銘 「 促 請 美 國 總 統 布 殊 藉 北 京 奧 運 促 使 中 國 改 善民 主 人 權 一 事 」 , 連 張 也 說 李 只 是 「 促 請 」 , 並 非 「 施 壓 」 , 可 是 《 明 報 》 早 前 仍用 「 施 壓 」 一 詞 做 民 調 , 《 明 報 》 是 否 欠 李 柱 銘 一 個 交 代 和 道 歉 ? 作 為 公 信 力 第 一的 報 紙 , 有 錯 而 不 認 , 公 信 力 第 一 , 究 竟 是 令 人 尊 敬 、 還 是 令 人 訕 笑 ? 更 不 要 說 ,張 在 文 中 為 自 己 報 紙 社 論 及 曾 鈺 成 在 立 法 會 中 的 發 言 貼 金 , 說 那 兩 篇 文 章 , 是 「 口水 戰 的 兩 塊 金 」 , 除 了 他 自 己 、 親 北 京 的 人 認 同 外 , 還 有 誰 認 同 ?
作 為 《 明報 》 的 資 深 讀 者 , 看 到 《 明 報 》 總 編 輯 寫 出 這 樣 一 篇 文 章 , 除 了 無 言 以 對 , 忍 痛 地斬 斷 與 《 明 報 》 那 十 數 載 的 情 , 以 不 再 看 《 明 報 》 作 為 無 聲 抗 議 外 , 我 , 還 可 以 再做 甚 麼 ?
只 能 說 , 我 永 遠 懷 念 曾 伴 隨 我 成 長 的 那 一 份 《 明 報 》 。

Tuesday, July 31, 2007

自省其身

引述
http://penguin_jas.mysinablog.com/index.php?op=ViewArticle&articleId=694102

  平心而論,不管你如何解釋,該段文字寫得極之不恰當,也毫不講道理,反映這位編輯的思維(天呀!)。15日那篇報導講 的是版權問題,本來無可厚非,可是到這封公開信,竟然變成談論道德問題,作者還天真到將社會風氣之開放,算到一個無名無姓的網民nike頭上,認為他在 「培育AV男優新血...〔年輕男孩〕做AV男主角了」!

  要拆解不難,筆者試作合理推斷。這位周瑮小姐,平時可能對道德問題抱保守態 度(注意,保守二字不含貶義),覺得時下年輕人的性思想很開放,早就心有口氣卻無法宣洩,忍不住便發洩到nike身上去。相信做到編輯,本人素質應有多少 水準,決不會天真如此。所以,筆者認為上述觀察應該成立。

  話又講回來,這封公開信之所以惹人憎厭,全在字裡行間滲出那種囂張的態度; 至少筆者有該種感覺。她明是在「大」一眾網民,看看有誰真的來《明報》找晦氣,又不斷用尖酸刻薄的口吻來諷刺nike。先等一等,重溫鄧氏「看」文,指 出:「欺凌」一詞暗含了以大欺小的意思,雙方強弱懸殊,對比高下立見。周編輯可不是一般的專欄作家,還是該報編輯之一,利用公器來對無名無姓的nike單 單打打,又是否算得上以大欺小?然則她是否在「文字欺凌」對方?既然任何形式的欺凌都不對,周編輯又做得這麼小家,引來大批網民到其私人網誌,實在有點兒 「先撩者賤」呢!

...

  她又寫道:「既然網誌是公開的,那麼blogger是否因而自動變成公眾人物,要承受隨時被「起底」的壓力,接受公眾 注視的責任?」筆者與寫「好自為之」一文的市民甲暗合,覺得一個人在網上發表文章,把照片等放在公開的網路空間上,他就必須意會到有被任何人取用的可能, 要自己承受這個風險。用到「責任」二字,容易將讀者思想帶到「我有上網的自由,但沒有被起底等的責任」,是一種語言技巧(或陷阱)。我們在談的,是因果關 係,是風險問題,不是權責關係。簡單一句,即「如果這樣做,就有變成那樣的機會」,不涉任何價值判斷。

  另外,有一句是:「凝聚力的黑暗面,可能是更易聚集既得利益者,發動顛覆、破壞的力量。我們的政府不懂做,部分的網民卻做了。」寫得模模糊糊,不知從何談起;只是「既得利益者」是誰,她又不說清楚,卻指「部分的網民卻做了」,反而予人像周編輯那種扣帽子的感覺。

擁周派

引述
http://www.cuhkacs.org/~henryporter/blog/read.php/487.htm

看了不少「擁周派」的文章,似乎當中有不少人未有提及,或故意忽略了網絡欺凌和理性批評之間的分別。當 然,拿周瑮的身材、樣貌進行粗鄙的人身攻擊;生安白造指周瑮男友寧看AV不碰周瑮養成這種性格、將周瑮一句「忘記一個人或一件事的方法:飲酒食大麻」戲言 (希望是吧!)放大成「有吸毒習慣」的嫌疑等等,是毋庸置疑的網絡欺凌。可是在網民抨擊《Just Do It》文中將兒童性侵犯的罪行簡化成Nike的責任,將觀看色情電影與香港男性形象肆意矮化,卻是論點扎實的批評,難道這又要歸類成網絡欺凌?那周瑮在報 章上對Nike,又是進行了那一種的欺凌?

...

各位還要留意一點,周瑮對Nike發炮的「地點」,並非由網絡,而是由傳統媒體開始;《Just Do It》不是在她的部落格,甚至不是明報的新聞,而是副刊版。因此,她的身份也不再是部落格的用戶,而是需要面對公眾的作家。從來覺得,在大眾媒體上寫文章,比起網絡寫Blog要更小心,負上更多責任;寫Blog錯了,補一篇更正、甚或整篇刪掉皆是輕而易舉;可是在報紙上寫錯,可不是隨意就能更正、淡化的。所以坊間對周瑮進行的攻擊,由一開始就把她看待成公眾人物。

...

拋開自尊去面對自己的錯誤從來困難,但這卻是成長的一部份。網絡暴民們, 你們是否能反省一下對周瑮的攻擊是否太過份?周瑮小姐,你又會否重登一篇新文章,改正自己的偏見?寫著寫著,本座突然發現自己和祈求世界和平一樣無謂,也 就此打住。也唯有希望這篇文章,能讓各位看倌有所得著和自省的機會,那至少會是一個次好的終結吧。

《 明 報 》周瑮

引述
http://appledaily.atnext.com/template/apple/art_main.cfm?iss_id=20070728&sec_id=4104&subsec_id=15337&art_id=7376792&coln_id=6708365


周 編 輯 既 是 一 個 作 家 , 又 是 一 個 傳 媒 工 作 者 , 想 不 到 心 胸 才 能 容 納 那 麼 一 點 點 ︰ 既 不 能 坦 然 接 受 人 家 的 意 見 和 情 緒 反 映 , 處 理 事 件 時 竟 選 擇 逃 避 多 於 承 擔 , 對 自 己 沒 有 證 據 和 一 概 而 論 的 言 詞 , 也 沒 有 歉 意 。 我 提 議 周 編 輯 以 後 還 是 匿 名 寫 作 , 可 免 去 很 多 不 必 要 的 麻 煩 。

站 出 來 罵 人 罵 事 , 就 預 了 被 人 反 罵 , 道 理 簡 單 極 了 。 專 業 的 評 論 員 , 被 批 評 當 獎 勵 , 要 是 文 章 能 掀 起 人 家 的 激 情 , 要 是 我 們 再 去 理 解 反 對 者 的 觀 點 和 價 值 , 再 引 起 深 一 層 反 思 和 調 整 , 就 算 是 賺 了 。 現 在 互 聯 網 的 普 及 , 讓 反 饋 的 訊 息 更 直 接 和 快 捷 , 應 該 是 所 有 作 家 、 評 論 員 的 福 氣 , 硬 要 將 口 水 戰 說 成 「 欺 凌 」 , 正 是 見 怪 不 怪 , 其 怪 自 敗 !

Thursday, July 26, 2007

倒董

2003年 4月 2日明報下台吧,董建華》陶傑


《下台吧,董建華》 陶傑

疫症流行,社會失控,特區根本沒有人在管治,董建華,你為什麼還不下台?

你在三月廿七日開記者會,宣布一連串「緊急措施」。當天,你說早在三月十五日巡視威院,「o個陣時已經知道好大件事」。既然「o個陣時」你老人家料事如神,但為什麼要拖夠近兩個星期,才肯宣布隔離病人、全港停課?

董建華,你真可憐。你到今天,還一直不知道、或不肯相信香港人對你的深切厭惡,包括圍在你身邊對你陪笑、但私下對你嘲笑的高官和親中「挺董」人 士。你還頑固地相信你無數的「藍圖」和「遠景」可以改造香港,但香港人對你那些不知存在不存在的「政綱」,早已沒有興趣。你叫香港人要有信心,但你本人就 是扼殺香港人信心的元兇。

不要再誣衊香港人對你的統治的厭惡、對前殖民地政府的懷念是「情結反應」,不,這都是基於無數事實的理性結論。你「八萬五」的災難政策蒸發掉香港 人的血汗,你包庇一個個操守有問題的高官,令人質疑你的智商和基本判斷力。五年以來,你像一個考試連連不及格的頑劣學生。你要香港人為你賠上帳面三萬億的 昂貴「學費」,但你仍年年留級,從禽流感的四則運算,到非典型肺炎的微積分;從歷史的修養,到經濟的常識,你無一不考個光蛋。世界上任何一家學校,都會勒 令這樣的一個學習能力遲緩異常的學生及早退學。

但出於中國政治的深層原因,董建華,你涎著臉留了下來。你永遠不承認你的智商缺陷,反而賴英國給你留下「炸彈」、賴美國的「外圍因素」、賴陳方安 生不肯執行你的指示、賴香港人不了解你那本無一物的內心世界。你製造了五年災難,還要延長為十年浩劫。董建華,你摧毀了香港人的尊嚴,你葬送了一個繁榮的 城市,你為香港帶來怨憤,以及對你的言行的種種笑料。董建華,你對世界的唯一貢獻,是一手證明了「英國人做得到的,中國人做不到」,你為中國帶來全新的國 恥,如果你還愛惜你的國家,如果你還自視為中國人,董建華,請你下台。

不要探究要你下台的人的動機和用心,請面對足以呼籲你下台的種種客觀事實。董建華,香港人不想再在電視新聞中見到你,不想再聽你嘮嘮叨叨重複你中國式的假大空言論,也不再相信你有「團隊精神」和凝聚力,也不敢再領教你的「新思維」。

「借問瘟君欲何往,紙船明燭照天燒」,董建華,你就是最根本的災難,香港人真的不需要你。請你勇於面對自己,面對你的家庭,面對歷史。像西方反戰人士對布殊講的一句話: Shame On You。

下台吧,董建華。

尊重法治

引述
http://www.inmediahk.net/public/article?item_id=33602&group_id=101

學生會以往給我的印象,是不跟章法辦事,文件混亂不用多提,違章之事有時亦得過且過。當然,如果學生會當權的人懵懵懂懂,只會令學運機器,亦即所謂的建制力量散漫,不會對民眾權利有任何傷害。

但如果學生會濫權,那情況便糟得不堪設想。當年何民傑(現西貢區議員)領導的中大友莊一干人等,輸掉了幹事會選舉,就通通跑了代表會,他們濫用代表會結果搞出代表會與幹事會惡鬥連場。很明顯,沒有法治的結果,就是任何人都可以不問善惡,任意妄為。